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终止:
1、劳动合同期满的;
2、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;
3、劳动者死亡,或者让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;
4、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;5、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。
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2、四十五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:
1、从事接触职业病风险作业的劳动者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,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察看期间的;
2、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;
3、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;
4、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,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;
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劳动合同法